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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条款

第1条 入住与退房规定:

1.1. 入住时间:

除酒店另有通知和/或确认外:

1.1.1 酒店入住时间:

  • 芽庄珍珠豪华度假酒店(Vinpearl Luxury Nha Trang):客人抵达当日 14:00
  • 其他酒店:客人抵达当日 15:00

在规定时间之前提前入住的要求须事先通知并经酒店根据入住率和房间可用情况确认,但不得早于客人抵达当日 12:00。

1.1.2. 凌晨 6:00 之前提前入住将收取相当于所购客房套餐价格 100% 的费用。

1.1.3. 从 6:00 之后至中午 12:00 提前入住将收取相当于所购客房套餐价格 50% 的费用。

1.1.4. 提前入住费用须在酒店确认提前入住申请通知时立即支付。

1.2. 退房时间:

除酒店另有通知和/或确认外:

1.2.1. 酒店退房时间不得晚于 12:00。

1.2.2. 客人可根据酒店确认的房间可用情况延迟退房,并须额外支付如下费用:12:00 之后至 18:00 退房支付客房套餐价格的 50%;18:00 之后退房支付客房套餐价格的 100%。

1.2.3. 办理入住手续完成后,客人须按照在酒店登记的整个住宿期间支付客房套餐价格,无论客人是否在退房时间之前退房。

1.3. 上述提前入住/延迟退房费用按以下方式计收:(i) 客人直接向珍珠公司结账时,按珍珠公司的公示价;或 (ii) 由合作伙伴结账时,按珍珠公司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协议价格。

1.4. 珍珠公司将在客人办理入住登记时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记录客人的面部图像以进行管理。客人同意办理入住,即视为已收到珍珠公司关于此事的通知,并同意珍珠公司有权按第 9 条的规定使用客人的图像。

第2条 订房条款

2.1. 客人/合作伙伴的所有服务请求、客人安排房间名单,必须在客人办理入住手续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寄给珍珠公司。

2.2. 在任何情况下,客人(包括一名个人、一组或多组不同的客人)通过合作伙伴订房以共用珍珠公司的同一栋别墅(Villa)时,合作伙伴必须确保:

2.2.1. 如未在有关房价的附录中另行说明,房价按 01 间酒店客房或 01 间别墅卧室默认 02 名成人计算。

2.2.2. 合作伙伴已通知所有客人将与通过合作伙伴订房的其他客人共用别墅;

2.2.3. 全部客人已同意并签字确认接受共用别墅,并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自行对个人财产及其他个人事项负责。

2.2.4. 珍珠公司对共用别墅的客人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的解决概不负责。

2.3. 住宿规定:

2.3.1. 每间酒店客房的最多入住人数(已明确说明的特殊情况除外)规定如下:

a. 每间卧室最多 04 人,含 04 岁以下儿童:03 名成人 & 01 名儿童/02 名成人 & 02 名儿童。

b. 视各酒店适用政策,每间客房仅可加配 01 张小床。

c. 04 岁至 12 岁以下儿童征收附加费,12 岁以上客人征收成人附加费。

2.3.2. 每套别墅(Villa)的最多入住人数规定如下:

a. 每间卧室:最多 02 名成人及 02 名 12 岁以下儿童。

b. 04 岁至 12 岁以下儿童征收附加费。

c. 别墅内不加配小床,芽庄珍珠豪华度假酒店除外。

2.4. 特殊情况: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事件、酒店升级、维修等),珍珠公司有权将客人重新安置到与客人/合作伙伴已预订并经珍珠公司确认的房型/酒店同等标准的其他房型/酒店。

2.5. 提供给酒店的信息

2.5.1. 入住日前提供的信息

a. 为确保客人获得酒店最佳的服务质量并保障客人的安全,客人/合作伙伴须向酒店预订部门提供:

(i) 所有客人的名单(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身份证/公民身份证、护照号码、国籍、暂住证复印件):

+ 散客:须自收到预订确认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寄给酒店预订部门,但不得晚于免费取消期限:

* 旅游淡季:7 天

* 旅游旺季:15 天

* 节假日旺季:订房时

+ 团体客人:按团体合同的详细约定。

(ii) 若客人要求接送服务,航班信息及预计抵达酒店的时间须至少在客人抵达日期前 05 天提供给酒店。

(iii) 若客人/合作伙伴未按期提供订房名单,珍珠公司有权将预订从系统中取消,拒绝按礼券适用优惠价,并使客人/合作伙伴与珍珠公司之间已签订的服务请求、协议或合同失效。在此情况下,若仍有空房,珍珠公司将按客人办理入住手续当日的酒店公示价计收,合作伙伴须对因延迟提供信息而引起的客人投诉承担全部责任。

(iv) 根据所预订的服务请求,如为全食宿服务,则用餐顺序为:抵达当天的晚餐,随后几天的早餐、午餐和晚餐,直至客人退房当天的早餐和午餐。如客人想将退房当天的午餐改为抵达当天的午餐,客人/合作伙伴须至少在客人抵达日期前 05 天通知酒店预订部门。用餐变更仅适用于在抵达当天 13:00 前办理入住、并在退房当天午餐前办理退房的客人。

(v) 其他特殊要求,如高层客房、连通客房等,将视酒店办理入住时的可用情况酌情提供。

b. 信息变更:

(i) 相对于最初服务请求的任何用餐信息、附加服务的变更,须至少在客人入住日期前 05 天寄送至酒店预订部门并获得预订部门确认。如变更未获事先确认,珍珠公司有权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 按客人办理入住手续当日的酒店公示价计收,合作伙伴须对因延迟提供信息而引起的客人投诉承担全部责任。

+ 如在未事先确认的情况下增加客人(含儿童),客人/合作伙伴须按办理入住时酒店公示价目表支付相应附加费。若通过合作伙伴订房,合作伙伴须直接支付附加费,或珍珠公司有权从合作伙伴应付给珍珠公司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该附加费。

(ii) 在客人抵达酒店前须提供信息的期限之后变更客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身份证、护照号码、国籍、暂住证)的费用:350.000 越南盾/间/次变更。因疾病、天灾、风险且持有有效证明的变更情况不收取费用。

2.5.2. 入住手续

a. 客人须出示身份证或护照,儿童须出示出生证明,并在办理入住时拍照以用于登记,酒店将保留这些材料的一份复印件。如客人无法出示儿童的出生证明,客人/合作伙伴同意以儿童的身高来确定其年龄,具体如下:

身高

年龄

1 米以下

4 岁以下

1 米-1 米 40

4 岁至 12 岁以下

1 米 40 以上

12 岁以上

b. 客人同意购买并使用珍珠公司的服务,即表示同意允许珍珠公司出于统计、住宿管理的目的拍摄并使用客人的图像。除按国家主管机关的要求或经客人事先同意外,珍珠公司承诺不将客人图像用于其他目的或提供给第三方(不属于 Vingroup 集团)。

c. 客人须在办理入住时支付押金,以保证支付整个住宿期间在酒店产生的额外服务请求和/或客人对酒店造成的其他损失(如有)。如未使用服务和/或未对酒店造成损失,珍珠公司将在退房时退还押金。押金以现金、银行卡或信用卡支付,具体金额如下:

(i) 酒店客房:1.000.000 越南盾/间

(ii) 别墅:3.000.000 越南盾/套

如客人未按上述规定支付押金,珍珠公司有权拒绝提供服务。若通过合作伙伴订房,当客人未向珍珠公司支付押金时,合作伙伴有责任代客人支付押金。如合作伙伴未按规定支付押金,未支付押金的客房将按本一般条款规定的未入住条款处理。

2.5.3 机场接送服务:

a. 对于提供免费机场接送服务的酒店,此项服务不收取取消费用。

b. 对于提供收费机场接送服务的酒店,车辆类型、使用费用、取消费用等详细信息将在各酒店的订房确认书中事先提供。

c. 对于私人用车预订,航班号和航班时间须至少在入住日期前 05 天提供给酒店,以便酒店安排接送。如有变更或取消接送请求,须至少在入住日期前 03 天(72 小时)通知酒店。此期限之后的任何通知将收取取消费用。

d. 机场接待员将在设于抵达大厅的珍珠公司前台迎接客人。请寻找迎接名牌,或通过服务请求确认书上提供的联系电话联系机场前台。

e. 对于免费送机班车服务,客人有责任在出发时间前 15 分钟到酒店大堂。如有迟到,酒店巴士仍将前往机场,以确保不影响其他客人。迟到的客人须自行承担前往机场的交通费用。

2.6. 各酒店的预订联系信息载于发布在网站及以下页面的酒店信息中:https://vinpearl.com/zh/cont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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